1.“ 双述双评”制度是什么?
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,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,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。每年开展一次,由基层党委(党总支)具体组织实施,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,一般在年底完成。主要内容有:
(1) 贯彻执行决策部署情况。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加强党的政治建设,传达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情况;执行上级决议、指示情况;落实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。
(2) 加强支部建设情况。主要包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情况;落实“三会一课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;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情况;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。
(3) 完成重点任务情况。主要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;立足岗位完成本职工作情况;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具体任务情况。
(4) 联系服务群众情况。主要包括倾听党员群众意见情况;深入联系群众,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;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情况。
(5) 个人廉洁自律情况。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;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。
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、业绩考核、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。
责编:马菀倬
来源: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